一、職稱:講師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
二、名額:1名。
三、擬任課程:
七年一貫制
● 戲曲身法技巧相關課程
● 芭蕾相關課程
● 當代舞蹈相關課程
● 表演主修領域相關課程:東方舞蹈表演技法、當代舞蹈表演技法
● 名作實習或演出實習相關課程
● 演出製作或畢業製作相關課程
● 其他相關課程

► 碩士班
● 動作技巧研究相關課程
● 表演實踐相關課程
● 表演形式與風格相關課程
● 舞蹈表演研究相關課程
● 舞蹈名作相關課程
● 身體探索相關課程
● 專題討論相關課程
● 劇場與科藝相關課程

四、聘任條件:
1. 能在本學院教育目標與定位發展其專長。
2. 曾任職國內外知名專業舞團、舞蹈專業演出經驗豐富,具舞蹈教學 (東方、芭蕾、當代)、創作實務、名作重建專業能力。
3. 具備跨域、跨文化、當代性視野及創作思維潛力。
4. 需擔任舞蹈學系七年一貫制前三年導師。
5. 依本校規定,新聘專任教師應義務擔任行政工作至少三年且不宜於校外兼課兼職 (行政內容例如:統籌執行國際交流專案、展演製作實務、計劃案、學務管理、研討會等)。
6. 新聘教師於到職日起二年內為試聘期,試聘評核通過後,始得續聘。

五、學歷及資格:
1. 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: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,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。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,其年限得酌減之。
2. 其餘職等依:「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規定」第4條-第7條辦理。

六、應徵日期:自即日至113年5月24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
七、檢附資料(恕不退件):
1. 個人詳細履歷表(含展演或著作目錄)
2.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國外學歷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,可補件)
3. 專業領域之工作證明(服務證明,演出、創作、著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)
4. 二~三門擬任課程教學大綱
5. 可酌附教學與研究重點(教學光碟、連結、教案或教學計畫書)

八、應徵方式:
1. 應徵資料者應於113年5月24日(星期五)下午5時以前以掛號送(寄)達: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學院收(請註明:應徵專任教師)。
2. 相關資料請同時傳送電子檔至hmtu@dance.tnua.edu.tw(杜助教)。
3. 經書面審查通過者,甄選日期另行通知。
4. 聯絡方式:電話(02)28961000分機3315 杜助教